株洲云龙示范区政法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26作者:沈蓉信息来源:
株洲云龙示范区政法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单位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 政府采购预算
(3)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目标
(5)“三公”经费预算
(6)会议费、培训费
(7)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株云龙编委[2010]1号文件精神,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推进平安云龙、法治云龙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 负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3. 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领导和管理专职网格员队伍;
4. 负责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和政府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
5. 负责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6.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及其它重要信访问题,组织安排到市、赴省、进京接访劝返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股、政法股、信访维稳股、司法股、网格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管委会聘用人员9人。无离、退休人员,属管委会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机构有经开公安分局,云龙交警,云龙法庭,法律顾问室。
三、 单位收支概况
2021年单位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下属预算单位。政法信访局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支出,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辖区内的政法、公安、交警、信访维稳、司法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下属预算单位包括经开区公安分局、云龙交警、云龙法庭、法律顾问室。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4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8.63万元,另外上年结转收入3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44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3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86.4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9.2万元),项目支出222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71.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5.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工资46.35万元、津贴补贴41.69万元、奖金49.67万元、公用经费3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97万元、伙食补助费8.4万元、住房公积金15.35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2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政法信访局专项总共41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的经费35万元,司法专项经费35万元,政法专项经费65万元,网格化专项经费280万元。
(2)公安专项1248万元。
(3)交警专项430万元。
(4)云龙法庭专项90万元。
(5)法律顾问室4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448.63万元,比上年减少30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增加各镇街维稳工作经费,压减区级部分预算;对越参战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补助改为主管单位退役军人局预算,扫黑除恶举报奖励经费压减;网格化二期建设经费部分缩减;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电子监管、远程探视系统建设经费大幅缩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共安排39.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38.5万元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 693.52 万元。其中:信访局网格化中心建设593.52万元,经开区公安 1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总计2179.24万元。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240 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货币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以上大型设备 套。2021 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 预算安排购置价值 200 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预算绩效工作,确保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3万元,项目支出3428万元,包括:信访局1430万元:具体是信访工作经费85万元,政法专项经费425万元,司法工作经费70万元,网格化专项850万元;公安专项1248万元;交警专项530万元;云龙法庭专项180万元;法律顾问室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厉行节约为宗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如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表五:部门支出总表(政府预算)
表六:基本-工资福利支出
表七: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表八:基本-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表十:基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表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十五:一般-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六: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表十七:一般-商品服务和服务支出
表十八:商品服务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表十九:一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二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表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预算)
表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预算)
表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
表(部门预算)
表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
表(政府预算)
表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部门预
算)
表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
算)
表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三十: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表三十一: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4.(表3政法和网格专项)预算公开2021年预算绩效指标-(政法)
责任编辑:政法信访局